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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

2014 04 19 澎湖的海洋運動─水上摩托車 031 王浚亦

    水上摩托車,是在水上跑的摩托車,又是水上的超級跑車,演進陸上的機車。以噴射水流作為動力,替代輪胎驅動。屬動力船具,而非無動力水中運動項目。駕駛水上摩托車,需取有相應的駕駛執照。



水上摩托車活動區域範圍內,應區分單向航道,航行方向應為順時鐘;駕駛水上摩托車發生下列狀況時,應遵守下列規則:
一、正面會車:二車皆應朝右轉向,互從對方左側通過。

二、交叉相遇:位在駕駛者右側之水上摩托車為直行車,另一水上摩托車應朝右轉,由直行車的後方通過。

三、後方超車:超越車應從直行車的左側通過,但應保持相當距離及明確表明其方向。

四、橫向穿越:當一部水上摩托車遇到另一部水上摩托車從橫向的水道而來,在右側的船就是直行船,而此艘船必須保持其原水道及速度。另一艘船必須將方向調至右側,並由直行船的後方通過。

五、車輛翻正:水上摩托車若是意外翻覆;迅速移身至摩托車後方,用左手將車身左側抬起,右手往車身右側下壓,或是雙手手抓住進水口安全護網或底舨,用腳壓下船身右側,將船身依順時針方向(從船後看),以身體的重量將船身翻正。使用前可先找個淺水區練習。

六、停船/靠岸:船會因水的阻力而慢下來,停止距離則因船艇大小、載重、水況、風向、水流、船速等因素而不同。駕駛應熟悉不同狀況下的停車距離。在無浪的狀況下緩慢地駛向沙灘,接近岸邊時就應鬆開油門,當水深剩90公分時關閉引擎。

※駕駛於外海欲回岸時,岸邊為浪區,駕駛於外海先觀查浪之間頻率與距離後,緊跟一道浪後方保持三公尺以內,隨浪轉小時漸近靠岸。











資料來源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B0%B4%E4%B8%8A%E6%91%A9%E6%89%98%E8%BB%8Ahttp://www.cmas.tw/modules/tad_book3/page.php?tbdsn=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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